档案转出申请
服务对象:
人才中心存档人员。
申请材料:
个人委托存档:
1.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;
2.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。
单位委托集体存档:
1.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;
2.单位介绍信;
3.解除/终止劳动合同协议;
4.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。
办理流程:
1.存档人员线上提交申请,3个工作日后可在已办业务中查询结果。
2.工作人员审核材料,符合要求的,申请通过,办理档案调出手续,通过机要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出,请关注档案寄达接收单位情况;申请未通过,可在已办业务中查看原因。
注:档案转出时,需同时办结在人才中心存放的集体户口、党组织关系、个人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。
咨询方式:010-84209173(和平里办公区)
010-68522180(西三环办公区)
监督投诉:010-84209186(和平里办公区)
010-68709320(西三环办公区)